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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熱愛生命獎章辦法

一、 宗旨:為提倡「熱愛生命」之精神,並鼓勵在各自領域有具體作為足以實踐事蹟者。
二、 對象:全球各國人士。
三、 申請類別:

  1. 勇敢堅強事蹟:不畏環境艱難或疾病痛苦,而能呈現其勇氣與毅力等,足資褒揚者。
  2. 愛心行善事蹟:捨己救人,友愛孝親或其他默默行善、救助老弱無依、散發人性之光與熱等,足資褒揚者。
  3. 努力永續事蹟:就其個人資賦,因鍥而不捨、持之以恆,超越上天賦予之極限,其精神可讓世人學習等,足資褒揚者。
  4. 創新公益事蹟:不論是慈善文明先行者,還是社會各種不同領域領導者,始終如一以數據賦能、社企責任、研究發展、生命實踐等維護生命共同體.全球一家親.足資褒揚者。

四、 推薦辦法:各機關社團、學校或個人均得依據本辦法向本基金會推薦候選人。(書面或電子檔資料乙份)。

  1. 推薦請使用規定之推薦表,填妥申請類別,具體優良事蹟外並檢具有關證明資料文件。
  2. 請附候選人自傳一篇(可由候選人父母或推薦人代筆,至少五千字),內容包含候選人之優良德行、傑出成就或奮鬥經過及對周遭影響與社會貢獻。
  3. 請附與候選人優良事蹟之有關照片五十二張。(包括二吋照片二張生活照五十張)

五、 推薦時間: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六月卅日止。
六、 評審:由本基金會銘聘社會公益賢達人士五至七人組成評審委員會,就各地所彙整候選人資料逐一進行初審、派員調查、複審、決審程序評定得獎人選。
七、 評審與公佈:預定當年十二月上旬初審、次年一月上旬複審、二月上旬決審,並於四月召開記者會公佈得獎名單。
八、 表揚:熱愛生命獎章由本基金會透過大眾傳播及網路向社會介紹表揚,並編印勵志圖書,介紹優異事蹟,其中家境清寒者,給予熱愛生命獎助學金,以茲鼓勵。
九、 領獎:當選人將在次年展開全球熱愛生命獎章得主會師關懷生命系列公益活動中最隆重表揚。
十、 啟示:

  1. 唐朝.李白詩句:「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盡還復來」(將進酒)。
  2. 民國.周大觀詩句:「我還有一隻腳,我要站在地球上。」、「我還有一隻腳,我要走遍美麗的世界。」(我還有一隻腳)。

十一、 主辦:財團法人周大觀文教基金會(電話:02-29178770、傳真:02-29178768地址:新北市新店區明德路52號3樓、網址 http://www.ta.org.tw、e-mail:ta88ms17@gmail.com)。
十二、 附記:熱愛生命獎章除在推薦期間按規定辦理評審外,如發現有特殊優良事蹟者,本基金會應主動遴選,經評審委員會同意後頒授獎章,以資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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