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報導> 熱門消息> 國稅局綜合所得稅扣除額單據電子化作業
親愛的捐款人您好:
27年來,非常感恩您永續支持本會—已累積嘉惠全球35萬多弱勢病童:用愛抗病‧活出希望。您就是本會永續推動「生命無價‧人間有愛」最核心力量!
為因應「國稅局綜合所得稅扣除額單據電子化作業」,以達節能減碳及便民服務,捐款者原須提供國稅局各項扣除額之紙本收據,簽立同意書後,即授權本會將貴戶之捐款明細,提供給稽徵機關作捐贈資料之歸戶作業。將來捐款人每年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下載扣除額資料部分在申報書上浮貼或於網路申報時下載自動匯入,免附本會寄發之收據憑證,即可快速完成報稅作業,故懇請捐款人協助授權,特立此同意書。
27年來,非常感恩您永續支持本會—已累積嘉惠全球35萬多弱勢病童:用愛抗病‧活出希望。您就是本會永續推動「生命無價‧人間有愛」最核心力量!
為因應「國稅局綜合所得稅扣除額單據電子化作業」,以達節能減碳及便民服務,捐款者原須提供國稅局各項扣除額之紙本收據,簽立同意書後,即授權本會將貴戶之捐款明細,提供給稽徵機關作捐贈資料之歸戶作業。將來捐款人每年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下載扣除額資料部分在申報書上浮貼或於網路申報時下載自動匯入,免附本會寄發之收據憑證,即可快速完成報稅作業,故懇請捐款人協助授權,特立此同意書。
周大觀文教基金會永遠感恩大家
注意事項:
- 本同意書須由「捐款人本人」簽立,若捐款人未滿20歲或無完全行為能力,需經法定代理人一併簽章表示同意,如需終止,亦請填寫此同意書。
- 綜合所得稅扣除額電子化作業僅提供個人申報,不適用公司行號。
- 受國稅局上傳格式限制,捐款人限填一位,超過一位以上捐款人恕無法提供上傳服務。
- 填具本同意書後,年度捐贈資料一經上傳國稅局,捐款收據抬頭即不再受理變更,貴捐款人如有更改抬頭之疑慮,請勿簽立,仍請自行檢據申報。
- 依國稅局個人綜所稅電子化資料提供之規定,於每年二月底上傳捐款人前一年度捐款紀錄,因前置作業需要,請捐款人於明年2月10號前提供此同意書,前一年度捐款資料方可順利上傳;逾期者,資料上傳服務將於次年度生效。
- 煩請將「同意書」簽名或蓋章後,利用傳真:(02)2917-8768 / 郵寄回覆地址:23142新北市新店區明德路52號3樓 周大觀文教基金會收、電話詢問:(02)2917-8770。
- 一但授權本會電子申報國稅局,當年度將不在寄送紙本收據。